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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更多自治空间 参选热情必将澎湃

2008/04/30 15:31:43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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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选举日程,深圳六区选民登记已基本结束。面对与自己息息相关的居委会选举,部分具有选举权的深户居民并不热情,连选民登记都不愿参加,放弃了选举权(见昨日本报A38版《选举居委选民不感冒?》)。

对于这种“冷淡”的更细化表述,笔者所观察到的一个颇具代表性的情节是:当工作站人员给部分选民打电话及上门通知时,得到的回复多是“这个关我什么事,不想参加”。但在另一地点,我们又可以看到选民热情的一面:沙头角社区居委会主任沙锦涛任期届满之后,他本不想再参加这届选举,社区的老人知道后,纷纷在家人搀扶下到办公室做他的思想工作。

这种冷热两极的对比,至少说明影响选民选举热情的,固然有组织者进行宣传动员的方式原始、效能不彰的因素,但在更多时候,笔者相信是基于对所在居委会工作状态的观感。为社区居民服务,体现居民意愿,应该是居民对居委会的最大期望。沙锦涛之所以获得居民认可,就在于他认真为居民办事,比如积极与政府部门沟通,简化了居民进出购物和办理有关事务的手续。

笔者认为,部分居委会管理的民主化水平不够高,所获得的认可程度自然是可以想见的。一方面,目前的工作人员相对于居民,到底应该有哪些具体责任?不尽职尽责又将受到何种处罚?居民对于居委会的监督和制约又体现在哪里?类似的规定和制度可能还处于模糊状况,这就使管理者缺少责任感和压力。

另一方面,居民耳闻目睹的,是有关社区民主自治的种种美好言说,或“全心全意为居民服务”的豪言壮语,而在现实生活中,他们又不太能够感受到居委会为居民服务的能动性。在这种抽象政治的氛围之中,久而久之就会生成麻木的心态,最终没有兴趣通过相关公告去了解繁杂的选举事宜。

因为对管理者的不满,就放弃选举权———从政治学的角度来说,这是在一定的政治民主情境下,必然会发生的现象。因为,除了行使选举权的投票方式,居民其实应该拥有其他渠道,来表达对社区事务的关注,来伸张投诉、促使居委会履行职责等权利。

当然,在社区管理体制的革新上,我们已经看到了政府构建“一站一居”、“居站分设”新模式的努力。其实这种形式上的“变身”并不难,难的是政府自上而下地破除行政化对居委会自主性的束缚,并给居民足够的自主空间。而尤为重要的是,在这个转型的过程中,如何防止荒腔走板。一些本来应该由居民自己行使的权利被架空,而居民不应承担的义务又通过居委会硬性地落到了居民头上……类似的现象不能再以“转型阵痛”的名义发生。

毋庸置疑,作为群众自治性基层组织,居委会回归自治本位,乃至自主功能获得强化都应该得到制度保证。基于这种考量,在选民登记率不高基本已成定局的背景下,最值得期待的是选举过程尘埃落定之后,政府着手破局的更切实举措:减少行政干预,剥离居委会所不应承担的行政管理职能;给予居民自我成长的空间,相信他们有智慧和能力对社区事务进行自主决策、自主管理、自主监督。这种民主历练和自治实践,不仅可以检视政府还权的诚意,还可望形成一种自下而上的“倒逼机制”,促使居委会提升社会化服务的水平。

让居民多少获得一些实实在在的、而不是抽象政治范畴的当家作主的感觉,才谈得上居民的公共精神培育。一旦居民体味到民主自治的重要性,激励其参选热情还会是一个问题吗?□晓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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