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近日印发《深圳市中小学生在非教育教学时间内留校或入校的管理工作试行办法》。该《办法》适用于全市所有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其中,“非教育教学时间”是指规定的教学日中,早7时至18时内除规定教育教学时间(小学6小时,中学8小时)外的剩余时段。
市教育局明确要求,在上述时段内,学生是否留校或入校,由学生及其监护人自愿选择。各学校要建立非教育教学时间段内学生活动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工作规范。在中午12时至14时内,学生进出学校将被逐一登记。有条件的学校可采用电脑智能系统管理,登记学生姓名、班级、出入时间等基本情况。另外,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安排学生在非教育教学时间内的休息、活动场地。
在非教育教学时间内,各学校将不得组织任何班级或学科的课堂教学,不得集体补课,开展的兴趣班和个别辅导一律不得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