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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性免费维权 我如何才能享受

2008/04/17 07:50:57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艾芩哲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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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日下午,深圳市总工会与七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将在一年内投入300多万元购买服务,为工会会员维权。市总工会表示,如此大规模向律师事务所购买服务乃全国首创,也是借助社会力量维权的有益探索。

相比那些仅将自己定位于“过节发两条毛巾或几块肥皂”的“豆腐工会”,深圳市总工会也算是一个有理想、有追求的组织。不过,深圳市总工会所做的本身就是他们所应该做的,实在是没有多少可喜之处。

“市总工会请律师的费用来自于工会经费”,足见“市总工会与七家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免费帮员工维权”中的“免费”说法并不完全准确,“羊毛还是出在羊身上”。

况且,“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总则”一章里不是写得清清楚楚么?

因此,如果从这个角度来解读,深圳市总工会选择性地免费帮员工维权———“案件需要具有典型性、代表性”,逻辑上有些不合情理。假如我是一个工会会员,在遇到劳资纠纷时向工会求助,后者就应该义无反顾地而不是有可能免费帮我打官司。

当然,要改变目前的劳动者维权困境,根本出路还是在于改革目前中国工会组织体系和架构等,显然,这些并不是深圳市总工会能力范围之内的事。

□艾芩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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