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深圳目前开办在民宅里的午托班,在消防、食品卫生上存在安全隐患,管理上存在盲区。截至目前,福田区工商局没有给任何一家午托班发放过营业证照,换句话说,该区没有一家午托班合法。
此次提出这一问题,是日前在福田区构建辖区大安全管理理念研讨会上。街道办认为午托班存在极大隐患;教育局马上回应,学校不能开办午托班;而工商局声明没有给任何一家午托班发放营业证照。看来,想通过这些部门解决午托班问题,完全是一种奢望。
其实,关于午托班问题,早在2006年1月,深圳市政府办公厅制定的《深圳市学生课外托管服务机构(午托班)清理整顿工作方案》中就要求:“各区教育局与辖区街道办事处联合开展对校外午托班的摸底工作,在2006年1月27日前,市教育局会同市工商局(物价局)、民政局、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公安消防局、法制办和各区政府研究制订有关校外午托班的管理办法,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但是,两年多过去了,管理办法既没有出台,也没有下文。关键就在于,近十个部门没有一个真正脚踏实地抓落实的。于是午托班问题就成了“击鼓传花”游戏中的那朵“花”。
要想解决类似问题,必须切实明确主要责任部门或单位,并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度,千万不能再玩这种“击鼓传花”的游戏了。
□徐必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