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深圳频道

砸墙断水电系港商授意

2008/04/04 08:19:49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梁朗然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选择文章字体大小: | |

物业内电线老化,消防条件极差,住户在里面生活,使用水电及燃气,极易发生意外。一旦发生意外,业主可能被追究责任。为防发生类似南山大火的意外而背负责任,只好对物业进行断水断电。———港商代理律师

■新闻追踪

本报昨日报道了贝丽北路75号大院40多名住户遭断水电一周,声称拥有40居民住房产权的港商黄广鸿昨日委托律师向本报解释称,黄广鸿是房子的业主,这些住处消防设施极差,因担心发生类似南山大火的意外,于是采取断水电的措施以保安全。律师又指责住户中有不少人明明另外拥有房产,却故意霸占他人物业,而住户则反驳有关物业是自己应得福利,黄无权夺取。

称担心发生类似南山大火意外

贝丽北路75号大院3栋5-6层共有28间宿舍,住着40多人。这些宿舍是早年由高斯达公司分配给职工居住的,后来高斯达公司抵偿给港商黄广鸿。因住户坚持认为自己拥有宿舍产权,于是与黄广鸿发生纠纷。从今年1月底开始,不断有人到宿舍砸墙和断水电。最近的一次发生在上周六晚,直到昨日为止刚好一周,住户们均是在无水电的条件下度过。

当事港商黄广鸿的代表律师昨日承认砸墙以及断水电均系在黄的授意下进行。律师说,物业内电线老化,消防条件极差,住户在里面生活,使用水电及燃气,极易发生意外。而由于黄广鸿目前已经取得5-6层物业的产权,一旦发生意外,业主可能被追究责任。律师说,为防发生类似南山大火的意外而背负责任,黄广鸿只好对物业进行断水断电。

律师昨日又向本报提供了一份通过有关部门查询到的5-6层住户所拥有的物业清单。清单显示,不少现在住在破旧宿舍中的住户,在别处拥有物业。律师指责住户无理取闹,霸占他人物业,而且不少人一人霸多套用来出租谋利。

指责住户自己有房还霸占

律师还指责,为了要挟业主得到补偿金,一些已经搬到自有物业居住的住户,又回迁到宿舍声称自己是业主。对于此前多次有人到宿舍中进行砸墙破坏,律师说此举是业主为防止再有人回迁。

就住户对产权的质疑,律师强调,有关物业经海丰法院裁定执行,由黄广鸿通过拍卖途径取得产权,事前已经登报公示,住户声称不知情并不属实。律师同时指住户早在高斯达公司关闭前已经被辞退,根本无权再使用宿舍。

而对于住户安置问题,律师表示业主此前也曾提过出可以协助没有物业的住户暂时安置到别处,但没有被接受。

目前住宿舍中的住户代表王女士说,她在其他地方确实有两套属她名下的物业,其中一套是由父母购买,另一套则是她在高斯达公司歇业前夕自费购买。王女士还承认,自己是专门从原来住处搬回宿舍,她说此举就是防止有人对宿舍进行破坏。她强调,自己拥有其他物业,与她现在居住的宿舍无关。她说宿舍是高斯达公司多次承诺过供她长期居住的,这是她为国企服务多年应得的福利,即使自己已与高斯达公司解除合同,但她仍然应该拿回应得的福利,而黄广鸿要取得物业,向住户们支付补偿是理所当然。

律师表示下一步将与海丰法院协商落实执行的问题。

本报记者 梁朗然

本新闻地址:http://www.oeeee.com/a/20080404/562059.html
相关新闻
相关报料
共有条评论 [查看评论]
深圳,你离先锋城市还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