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指控,去年8月30日晚8时许,叶英华、邓勇智两货柜车司机在香港密谋走私,商定事成后叶得报酬港币1000元。
当晚,叶、邓二人在香港上水一处停车场,将15箱1000盒樱花嫩红素走私货物装入叶的车上,后邓乘叶的车行至深圳皇岗口岸。邓先行下车。8月31日凌晨l时50分,邓和叶分别从小车通道和人行通道入境。当叶驾车经由皇岗口岸小车无申报通道3号道入境,被海关列为重点查验对象。并从车上检出偷逃税款共计154134.39元樱花嫩红素。邓于2007年10月11日晚,从深圳罗湖口岸出境时被抓获。
检方昨控叶、邓二人走私普通货物罪。叶当庭认罪,并泪洒法庭。其还委托辩护律师陈述“家有父母年老多病、妻子提出离婚,四个子女无人抚养”的窘境,请求法院轻判。而被控将叶拉下水的同案的邓,则当庭将责任全推到叶一人身上,他当庭否认控罪,并称自己只参与走私货物在香港的运输,并未参与跨境走私。
叶的律师就走私货物税款额提出了质疑,认为部分走私货物属于CEPA规定的免税之列。但公诉人认为,此批走私货物未能提供发票、原厂证明等有效文件,不能证明该批货物为香港原厂,因此不能按照CEPA的相关规定计算。
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