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这批保障性住房采取的是街道办、各区建设(住宅)局、市国土部门“三级审核”方式,全部审核完毕后,预计将在今年4月中旬将申请人情况在其户籍所在社区进行再次公示,居民如有异议,可向政府部门举报。待4月底申请人姓名出现在政府公布的终榜上后,才意味着拥有了选房、购房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