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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迪撞醉酒奔驰 交警处理1小时任其私了

2008/02/28 08:33:47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刘延春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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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奥一网讯 (记者 刘延春)一奥迪车和一奔驰车追尾,事发后奔驰车主醉卧驾驶室内一动不动,甚至交警前来处理1个小时后其还不醒人事。而更令围观者不解的是,交警随后同意两车私了,而未对醉酒司机及其奔驰车作出处理,任由其继续停留原地达2个多小时。昨日,宝安交警大队纪检室对此回应称,将对此事进行核查,如属实将对相关民警进行警告等处罚。

事发25日晚10时许,地点为宝安区前进二路与西乡大道交界红灯处。据旁边的街区巡查岗队员称,两车发生追尾后,奔驰车主坐在驾驶室里一动不动,很多围观者以为发生意外,后来获悉其是“喝高了”。而西乡街道花园街区有关执法队员称,事发后交警及保险公司人员赶到,随后当事奥迪车开走,而奔驰车因车主仍醉酒不醒,继续由朋友陪同,留在当地。其间与醉酒奔驰车主撞车的人,还打电话叫来了开宝马、奔驰的朋友,“像是有背景的人”。该队员由此判断,随后交警任由两当事车私了、而未对醉酒驾驶等进行处罚,正是顾忌肇事者身份。

前晚,西乡交警中队处理此事的林姓交警称,当时因保险公司来处理,所以同意两车私了。林姓交警认为,奥迪车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而对于围观者质疑为何不对醉酒司机进行处罚,该交警回复“等我们领导答复吧”。记者欲采访其值班领导时被告知“不在”。

昨日,宝安交警大队纪检室有关负责人黄先生对此回应说,一般处理醉酒驾驶有难度,并且肇事车辆属于豪华轿车,当事执勤交警可能顾忌使用拖车会把该车拖坏;但如果司机确实喝醉酒,执勤交警应对其进行酒精测试、抽血鉴定等。而如醉酒司机长时间不醒,执勤交警至少应在现场放置警告牌等。黄先生表示,将会对当晚当事交警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如确实是“任其私了”即离开现场,按照有关规定会对该交警进行警告等处罚。

广东东方金源律师事务所律师金焰认为,如果经检测奔驰车主果真是醉酒驾车,那么交警应当将其约束至酒醒,将奔驰车带离现场,并可对其处500元罚款,处15日以下拘留。另外,本案中的交警任当事人私了处理,构成了“行政不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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