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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创新圈专项资助计划公布

2008/02/21 08:00:06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徐维强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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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奥一网讯(记者 徐维强)深港两地政府将共同联手,无偿提供资金援助深港创新圈专项资助计划。昨日,深圳市政府《政府公报》中,对于深港两地备受关注的深港创新圈专项资助计划以及操作规程正式公布。

每年确定重点资助领域

据介绍,深港创新圈专项资助计划根据项目费用要求按一定比例给予资助,原则上一般项目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而对于符合深港联合资助项目的重点领域要求经深港两地政府分别进行初审和联合评审后,确定可以获深港双方共同资助的项目等重大项目将提高标准,最高资助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每年在申请指南发布前,深港两地政府在充分咨询专家的基础上初步确定当年各自的重点领域,并在此基础上确定深港联合资助项目的重点领域。

根据计划内容,资助对象为在深注册的香港本地大学、科研机构等在深设立的分支机构;与香港本地大专院校、科研机构、产业界有合作的深圳企事业单位;参与深港创新圈建设,在整合深港两地创新资源、推进两地科技、经济、人才培养等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中发挥积极推动作用的机构和社会团体等。

记者了解到,去年深港双方集中选定无限射频共性技术、集成电路设计以及数字电视3个领域下的9个主题作为深港联合资助的内容。据了解,每年重点资助的项目都会根据科技发展的状况进行调整,而今年的尚未确定。

两地监督项目进展

随着项目的启动,深港双方开始接受申请。据介绍,深港将联手进行评审,分为初审和复审。初审由两方共同评审,定出共同的项目,选出初步名单;之后两地政府共同复审,深港成立专家评审小组,定出最终名单。

深圳市科技局表示,对形式审查合格的申请,还要由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或专项审计。项目评审或专项审计采取书面材料评价与现场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符合评审标准确定的项目,在进行过程中深港两地将分别加以监管,监督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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