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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烧违建烧了谁的家

2008-01-02 09:51:44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高爽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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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8月31日下午3时30分记者接报料赶到现场时,违法搭建的窝棚仍在燃烧中,一名孩子在浓烟中手拿水瓢试图灭火“挽救”他曾经的家。本报记者徐文阁摄


2007年9月2日下午,在临时栖身的简易窝棚里,获得协议补偿的陆公林(右一)和温金生(右二)仍显得心事重重。本报记者徐文阁摄

南都声音

火烧违建的一把火,烧出了一场关于拆违执法行动底线的争议。这一把火该不该放?这些在城市底层灰色地带谋生的“非法养猪户”们,哪里才有他们不“违章”的生存空间?

“别动!”赤着上身的温金生一把拽住欧阳芳婆娘的胳膊。

欧阳的婆娘手中拿着一盆汤,很浑浊,看不清是用什么煮出来的,她正要把这盆汤倒给黄乐素刚刚8岁的女儿黄大妹。

温金生用两根黑黑的、粘满污垢的手指伸进汤盆,快速夹出一只苍蝇,显然,苍蝇已经淹死了。而此时,在他们周围,上百只苍蝇和一些叫不上名字的飞虫在上下飞舞,四下里散发着腐烂食物和猪禽粪便的味道。

2007年9月1日13时11分,温金生等十几个人挤在刚搭好的窝棚下吃午饭―――南瓜、橄榄、汤外加一小碗咸鱼。男人们都是盛上一勺汤泡在饭里,走到一边或蹲或坐地快速吃完;而女人们则拼命地将咸鱼夹到孩子们的碗里。

8月的一场火烧出话题

很难想象这样的场景发生在要建成“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国际化城市”深圳。2007年8月31日,深圳宝安区民治街道范围的一块土坡地上,来自街道的240多名执法队员完成了一次拆除违章建筑行动:在将七八十名违建住户带到一边后,将近千平方米违章建筑推到山下,浇上汽油,半个小时之后,温金生眼中一片废墟。

被拆除后烧掉的违章建筑是温金生这一群人的“家”,前面的场景则是他们最真实的生活状态。来自官方的数字是,此次执法行动一共涉及11户、58人。这些人大多以养猪为生,由于没有合法的养猪资格,他们被叫做“非法养猪户”。

温金生在土坡地上生活了15年,一直以养猪为生;欧阳芳3年前来到土坡地安家,他是这里资历最短的居住者,养猪两年。

一个很多人都关心的问题是,十几年的时间,为什么他们能够一直在土坡地上生活、甚至非法养猪?这一次的执法行动出发点有两个,一是在土坡地西南方向直线距离一公里左右,就是大龙华片区100多万人所依赖的水源―――红木山水库,土坡地恰好在二级水源保护区的范围内;第二,土坡地紧贴正在施工中的深圳地铁四号线龙塘出口,这一条地铁线的建设,关系着深圳特区内外的进一步打通,意义重大。

但看起来似乎很常规的一次执法行动最终引起了轩然大波。

对街道一级政府部门来说,出动200多人是一次“规模非常大”的执法行动了。而最终采用“现场焚烧”这一“决策”,是现场的“最高指挥官”在“现场”做出的,理由是“清理难度很大”、“沟渠中填满了多年沉积下来的动物皮毛和内脏”。政府方面承认,在现场,决定焚烧可能是比较合适的手段,但放在更大的层面上,“最大的失误也是这一点,方式欠妥、没有考虑到可能会产生的影响。”

“非法养猪户”的体制外存在

“火烧本身是有问题的,在执法过程中,我们肯定有更文明的方式,火烧不是必要的。”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学系主任毛寿龙说。

“除非全国人大确定的法律中有明确直接的条款,表明对此类违章建筑应驱逐居住者并彻底摧毁,否则这样的行为就是有问题的。”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后和副研究员刘海波强调,“这样的条款肯定是找不到的。

实际上,比执法行为本身更应该关注的是温金生这一群人的问题,毛寿龙认为,这些流动人口在这片土地上生活了十几年,“这本身就是在政府失职、疏于管理的情况下,才使他们有空间得以生存。”“这些流动人口是真正的弱势群体。”北京大学社会发展研究所副教授王文章认为,“国民表达自己意见的渠道太少,乐观地看这只是暂时的问题,而悲观地看,这属于体制问题。”

■新闻回放

★2007年8月31日,深圳宝安区民治街道执法队拆除近千平方米“非法养猪户”的违章建筑,随后浇汽油烧掉。

★2007年9月,火烧违建事件发生一个多月之后,“非法养猪户”们纷纷搬离了那座山头,四处租房开始新生活。

★火烧违建事件发生后,关于如何进行违建及“非法养猪户”管理,火烧违建是否合理合法,在全市甚至全国范围内激起层层涟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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