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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今起开征堤围防护费 年征收额约八亿元

2008-01-01 08:55:39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刘荣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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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 从今天起,深圳正式开征堤围防护费。据悉,深圳也是全广东省最后一个城市开征此费,征收标准广东省最低,年征收额约8亿元。费用将主要用于河道、海堤、水闸等堤围工程的建设、维修维护,以巩固和提高河道海堤的防洪能力。

按照相关办法,堤围防护费按缴费人申报流转税时的销售额或营业额比例计算征收,其计征方式为超额累退费税率法,即销售额越大,计征费率越低。销售(营业)额在1亿元以下部分,按0.5‰费率计征;销售(营业)额在1亿-10亿元、10亿-20亿元及20亿-30亿元之间的部分,分别按0.4‰、0.3‰、0.2‰费率计征;销售(营业)额在30亿元以上部分,按0.1‰费率计征。另外,对政策性银行以及未达到深圳市增值税或营业税起征点的缴费人免征堤围防护费。堤围防护费列入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在计征所得税时准予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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