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深圳频道

记者帮:放学后摔骨折谁负责?

2007-12-31 10:57:33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程文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选择文章字体大小: | |

事件:昨日,5岁的小珊左臂还打着石膏。12月7日下午,在宝安区龙华街道景龙幼儿园上学的小珊放学了,妈妈过来接,因小珊还想玩一会,妈妈便答应她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一个小男孩滚着轮胎玩,撞上我后我就倒了”,在深圳市人民医院龙华分院,经检查拍片,小珊左尺桡骨中段两根骨头骨折。手术治疗费用共花去约1500元。

记者帮:“也没想让幼儿园承担所有的责任,但既然在学校发生的,而且是孩子在玩轮胎时碰的,学校总应该承担一点吧。”李女士说。景龙幼儿园园长杨女士告诉记者,出于照顾和人道的考虑,打算给小珊提供营养费,但被家长拒绝了。至于事故责任问题,按照广东省学校安全工作指导手册中《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在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而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如果学校行为并无不当,并不承担事故责任。因此,事故造成小珊骨折,作为幼儿园不该承担责任。

结果:雅尔德律师事务所阎斌律师表示,小珊骨折跟一个小孩的碰撞有关,其监护人应承担一定的责任。李女士接到小珊后表明园方已把监护权交给家长,造成事故要不要园方承担完全责任有待商榷。但幼儿园游乐设施的设计和看管以及学生放学管理制度上的不严格也是造成事故的间接因素。

 

本新闻地址:http://www.oeeee.com/a/20071231/506922.html
相关新闻
相关报料
共有条评论 [查看评论]
深圳,你离先锋城市还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