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0多名被辞员工昨日一早来到本报投诉自己的工厂,讨要“工作”和“劳动”的权利。他们都是深圳市宝安区一家港资工厂的员工,12月14日被突击清退。资方更以所谓“营私舞弊”开除了该厂的经理。失业的经理和员工们将在本周申请劳动仲裁。本报记者徐文阁摄

30多名被辞员工昨日一早来到本报投诉自己的工厂,讨要“工作”和“劳动”的权利。 本报记者徐文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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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讯 港资工厂清退30余员工事件,日前老板态度突然转变,宣布给员工们自由选择的权利:想留在工厂继续做工的可以选择留下并在明年按《劳动合同法》签订新的合同,而不想留下的员工则给以提高补偿数额。被开除的经理彭先生获得约10万元的最高额补偿。
据工人们介绍,12月19日老板从香港回来之后,观澜劳动站来到工厂对双方进行调解,劳动站方面经过核查,认为老板清退员工的做法没有违反《劳动法》。该老板在平时的用工制度方面也没有明显的问题。这使被清退员工感到很失望,他们决定诉诸司法程序。
可这两天老板突然转变了态度。彭先生说,老板在前几天突然通知被清退的员工,想留下工作的可以留在厂里继续工作。超过10年工作期限的将在下一年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仍然想离开的,则可以领取六七千元的补偿金。而彭经理则按照工作年限每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领取约10万元的补偿金。
据了解,在被清退的30多名员工中,选择留下的只有四五个人。大多数选择了领取补偿金后离开工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