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 19日,西乡黄田达升厂两名员工攀塔索要工伤赔偿,昨天,深圳警方公布了这起事件幕后策划者盘某的身份,警方称,这名名叫盘某的男子是攀塔的其中一名工人董某的老乡,曾三次以攀爬建筑物的方式进行滋事。
据警方称,男子董某生、女子宋某娟分别于2006年11月、2007年5月受工伤,厂方和社保部门均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处理。2007年8月份,盘某兴与老乡董某生认识后,告诉董某生通过正当途径不好要钱,必须通过跳楼等方式扩大影响才能要到钱。之后,由董某生介绍,盘某兴与宋某娟见过几次面。11月18日,董某生打电话给盘某兴,称其与宋某娟将于19日到深航大厦高压电线塔上,分别向厂方索要20万元,要求盘某兴帮其出谋划策,并称索要成功后自己会给盘某兴5000元辛苦费,宋某娟则向盘某兴支付10000元作为报酬。18日当晚,三人对次日爬高压电线塔一事进行了详细谋划。19日上午,董宋两人爬上了福田深航大厦旁的电线塔。警方称,在此事件中,盘某兴一直用手机指挥董某生、宋某娟,并唆使董某生继续往高压电线塔顶端攀爬。董某生、宋某娟2人也多次打电话给盘某兴询问下一步如何做。
警方另查明,自2006年以来,盘某兴曾三次以攀爬建筑物的方式进行滋事:一是2006年8月30日,其因涉嫌偷窃被所在单位开除后,在107国道西乡华宝路口攀爬广告牌,后被有关单位劝下;二是2006年9月9日在福田深航大厦旁攀爬高压电线塔、悬挂横幅、散发传单,再次向厂方索要5400元;三是2007年7月30日,其因工作散漫,试用期不合格被西乡某厂解雇后,到福永香江家私城旁攀爬高压电线塔、悬挂标语横幅,无理向该厂索要12000元。
警方根据已掌握的证据,确定这是一起有组织、有预谋、经过策划的以要跳塔自杀为要挟,向工厂敲诈勒索巨额现金的违法犯罪行为。董某生、宋某娟、盘某兴的行为已构成对工厂的敲诈勒索,涉嫌犯罪。
昨日,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深圳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崔军律师,他认为,由于两人确实是受了工伤,因而产生了索赔的念头,因此认定两人敲诈勒索存有争议。至于警方拘留幕后策划者,崔律师认为,幕后策划者起了教唆的作用,按照刑法,可以被当做主犯来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