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华痛苦不堪。 摄影:吴峻松
双方协议 摄影:吴峻松
奥一网讯 深圳一对男女居然签下一份“性关系协议”,协议明文规定:女方需在3个月内每周五天时间陪男方过夜并发生性关系,例假期间除外;协议终止后,男方需销毁床上录音、裸照等对女方的不利证据。前天,当事的女子称,半年多以前,她求职时与一公司人事经理相识,数月后被该经理强暴并拍下裸照。她说,人事经理要她随时满足他的性要求;而人事经理则称对方是爱情骗子,两人发生关系乃双方自愿。孰是孰非?女子并未报警,男子所在公司已部署调查。
前天,阿华的朋友给记者打来电话称,阿华与一投资公司人事经理董某某签下“性协议”后,不堪忍受畸形的、被禁锢的生活,但又无力反抗。记者接报后,迅速接触阿华和董某某,记者发现二人说法大相径庭。
董某某:只是吓唬非真正报复
前天,记者在阿华的手机中看到董某某发来的多条短信,短信都比较长,而且数量很多,有时一天发十几条。10月底,阿华在东莞时董某某发来短信称:“给你两天时间反思!你例假一好马上过来陪我,我当什么事没发生,答应的钱也会给你。如果你同意做我女友,会对你更好。”在同一条短信中,董某某将12月1日作为最后期限,如到时阿华不找他,“我当你和我决裂……我会把我们的事公之于众,新浪、搜狐、……让大家都看清你!凭你贪钱的人品、玉照,我保证把你炒成远超芙蓉姐姐、木子美的网络第一红人!”继续发来的第二条短信中董某某称,“跟我玩狠的,我也会反抗,军大毕业,身负武功,做爱人还是敌人,请慎重选择。”
对于这些威胁性的语言,董某某说:“都是吵架时说的气话,实际上既没有裸照也不会真的对阿华做什么。”他承认查找了阿华的家庭住址和其家人资料,但本意都是为了“吓唬”她,而不是真正要实施报复。他说,阿华发给他的短信“同样有威胁成分”,但他拒绝给记者看,“我只会提供给法官和警察。”他也不承认曾经殴打过阿华,“只是有一次吵架时阿华把刀架到我脖子上,我推了她一下,把刀子拿了过来。”董某某认为,“她很幼稚;我也很幼稚,情迷心窍。”
公司:尽快指派专人严肃调查
前天,阿华提供给记者一份手写的“协议”,甲方为董某某,乙方为阿华,双方均在协议上签了字,日期为11月4日。董某某承认,该协议内容为他本人起草书写。董某某表示,这份协议签署的基础是“阿华说生意做亏向我要8万元钱”,他说,协议完全是“在被骗的时候签的”,而且“协议中有很多违反真实性的情况”。记者问阿华为何愿意签字,她说不这样也要受到董的威胁,答应了也算对她的补偿。
董某某认为,他和阿华的矛盾重心在于,“我为她全心付出了七八个月,倾入了全部心血,却得到了她的残忍回报。”
记者了解到,阿华并未报警,但双方之前曾经在派出所录过口供。“那次是他在大街上打我,我报警后南湖派出所过来处理的。”
据阿华介绍,几天前她曾找到董某某公司高层,该人士表示公司非常重视,会责成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前日中午,记者打通该人士电话,他正在出差,他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将“尽快指派专人严肃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