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题:女子被撞倒反遭毒打
奥一网 “我是劳动局的,打你又怎样?”倒车撞人还打人的福田区劳动局职员潘博彬今日拘留期满,将重新获得人身自由。按照福田公安分局对潘博彬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潘博彬自2007年11月5日至11月15日是行政拘留期限。
撞人后又打人引起公愤
11月2日上午10时10分左右,陈女士在自家小区的出口等人,被一辆倒退的轿车撞倒,她从车底爬出来与司机理论时,反而遭到司机拳打脚踢。打人司机还叫嚣着:“我是劳动局的!我怕你什么!打你又怎样?”司机在5分钟之内三次将陈女士打倒在地,并抓住其胳膊用脚对胸部等部位狂踢。在小区保安、一些围观者和其妻子等人的劝阻下,司机这才住手。倒车撞人以及打人的过程被福田区星河雅居出口处的监控录像如实记录下来。事情发生6个小时后,潘博彬称他“不知道倒车撞了人,更不会无缘无故打人”。
事件见报后,打人者潘博彬的行为引起公愤,其身份与社会关系也受到各界关注。11月5日,福田区委宣传部就此事召开新闻发布会,打人者潘博彬确是福田区劳动局局长的女婿,也是福田区人力资源中心的一名职工。11月6日,潘博彬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福田区劳动局对其作出停职处理。随后,潘博彬在拘留所给陈女士及其家属写来道歉信和悔过书,向陈女士和深圳市民道歉。
赔偿事宜尚未明确讨论
连日来,潘博彬的家人去探望陈女士时表示,该怎样赔偿他们都会配合陈家人。陈女士称,他们不会提出无理的要求,具体的赔偿方案将由律师来定。她同时称,潘博彬的家人在她住院后,每天来看望一次,这让他们全家很感动。
记者昨日获悉,由于被打者陈女士还在住院,医药费等费用还没有一个明确的数字,因此,双方还未明确讨论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