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昨日,振华路沃尔玛门外,购物的市民提着塑料袋回家。这种商家免费提供塑料袋的日子可能不多了。 见习记者钟锐钧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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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 到商场买东西,然后获得商场免费提供的塑料袋,这已经是常见不过的事情了。不过,这种大家都习以为常的做法即将被改变。深圳近日公布的《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规定,商家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将可能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目前,该草案正在征集意见。
条例目的在于倡导环保
深圳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公布了《深圳经济特区环境保护条例(修改草案稿)》,该草案规定:深圳今后将实行消费者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的制度。如果商家向消费者无偿提供塑料袋,将可能被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据悉,政府此举的目的在于环保。由于塑料袋大都是用不可再生降解材料生产的,处理这些白色垃圾只能挖土填埋或高温焚烧。这两种办法都不利于环保,据科学家测试,塑料袋埋在地里需要200年以上才能腐烂,并且严重污染土壤。昨日,记者与深圳市法制办经济法规处曾处长取得联系。曾处长表示,政府出台该条例的主要目的就是环保和公益,在许多发达国家,商场有偿提供塑料袋已经非常普遍了。但是,对于此条例的推广,政府已经预料到具体操作时会遇到许多困难。因此,从本月到今年年底,该条例都在征求市民意见期间。届时,政府相关部门会针对市民意见对条例具体内容进行分析和调整。曾处长认为,该条例实施遇到的另一个障碍就是商场和超市,因为它们担心强制不提供免费塑料袋会影响生意。
商家担忧消费者流失
统计数据表明,零售业发达的深圳市共有约60家超市,它们每年消耗的塑料袋超过20亿个。华润万家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在深圳有13家像万佳百货这样的大卖场,每年仅塑料袋的成本就有30万元。尽管塑料袋不是个好东西,各国政府和环保组织都在呼吁人们少用或不用,但它又像臭豆腐一样闻起来“臭”,吃起来“香”,因为塑料袋大大方便了人们购物。超市每天免费提供给消费者的塑料袋数量巨大。记者昨日采访天虹、新一佳、万佳等超市,商家表示,为消费者提供购物所用的塑料袋也是超市提供的重要服务,所以如果要收费的话,就可能“赶”走一部分消费者。但是,对塑料袋收费,有利于环保,这是大势所趋,他们对政府的举措赞成支持,要是收费的话肯定也是只收成本价。
市民关心买菜方便否
此消息迅速在深圳各个网站的论坛上被转贴,市民关注度非常高。试问,谁不经常去超市?谁不是经常拿着超市免费提供的塑料袋拎着大包小包回家啊?本报联合奥一网进行的网上调查显示,目前,市民最为关心的是超市和商场提供的有偿塑料袋收费几何,不用塑料袋买菜用什么等。大多数网友表示,支持环保,对于政府出台这项条例是理解的,但是在具体操作上可能遇到很大障碍,“我们不可能为了省钱每天带个菜篮子出入写字楼”。还有网友提出,塑料袋成本本来是商家承担的,但是现在要转嫁到消费者头上似乎有些不合理,更应该让商家主动免费提供可以降解的环保塑料袋子。南方都市报记者采访市民了解到,许多市民支持消费者主动不使用塑料袋,商家降低收费的方式来控制塑料袋的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