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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仲裁员够不够格 百姓定夺

2007-11-08 11:06:23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刘晓燕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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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 从明年1月1日开始,参加仲裁的纠纷双方都将有更多的权利、得到更灵活的服务,比如可以自行挑选信得过的仲裁员。昨日上午,深圳仲裁委举行三届三次会议,委员会成员通过了关于仲裁规则、仲裁员管理相关草案的修改方案。

据仲裁委主任宋魏生介绍,目前全国180多家仲裁机构,性质分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和企业三种,只有10家能自立,与国际接轨,10家靠政府扶持勉强自保,更多的基本要靠政府养。而仲裁的行政化色彩过重影响裁决的公正性是目前存在和争议较多的焦点之一,深圳昨日的会议,可以说打响改革的发令枪。

仲裁机构改革深圳饮得头啖汤

“市委市政府已经明确,仲裁机构为‘单位法定机构’!”昨日,副市长卓钦睿亲自参加了会议,他表示,仲裁委作为法定机构的试点单位,改革走在全国前列,应该勇敢地迈出这一步,政府会大力支持。

据了解,法定机构这一从新加坡借鉴的做法,目前在全国是深圳独有,既不同于公务员,也不是事业单位,更不是企业,单独根据特别的法律规定其权限和运作方向方式,市仲裁委员会、市公证处和市城市规划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为首批试点。

仲裁员管理办法大动手术

在昨日的会议上,参加的委员会委员听取并通过了《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修改草案)》和《深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管理办法(草案)》的全面修改。这次修改,将仲裁所依据的仲裁规则做了更加详尽的阐述,而对仲裁员管理办法也动了“大手术”。

据介绍,从明年1月1日起,将正式实施这2个新的规则和办法,而目前444位社会仲裁员将重新进行整合,够不够格当仲裁员将由老百姓说了算,选聘人员将进行社会公示。

仲裁员管理变化

聘任:过去侧重客观资历,现在更注重实践经验和道德水平

回避:《仲裁法》只有4种回避情形,现在规定了7种回避情形,当事人有权提出仲裁员回避敏感案件

警示:出现执业自律、审理纪律、专业能力等18个方面的违规行为,将受到警示并记录备案,根据其情况将决定是否更换

编辑:刘琴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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