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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一男子盗窃被打残 赖住派出所希望帮忙索赔

2007-10-24 08:20:48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李朝红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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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  一男子盗窃时被人发现,逃跑过程中被打伤失去劳动能力。出院后,他长驻辖区派出所门口等待处理结果,每天的温饱问题就靠派出所人员给他送盒饭解决。

工作不成四处流浪

受伤男子叫何保生,今年28岁,陕西周至县人。前日傍晚6时许,何保生一个人站在光明新区公明派出所门口,不停移动双脚,偶尔也做做广播体操。在他身边,放着一张凉席和一副拐杖,这些就是他的全部家当。

据何保生介绍,他在老家上过一年高中,去年3月,他在公明找到一家工厂打工,每个月1000多元的工资,但做了几个月,他就觉得不满足,辞工换厂几次后终于失业了。今年7月中旬,他已无钱租房,也没有工作,变成了一名流浪汉。累了,就在公明广场睡觉。有一天一觉醒来,发现放在身边的箱子也不见了。

此后,他连换洗的衣服也没有,每天只有睡在广场上,靠捡垃圾维持生活。7月31日晚,一名来自贵州的流浪汉对他说:“你长期这样捡垃圾也不是事儿呀,永远都只能这样,带你去搞点钱吧。”

参与盗窃被打伤

当晚8点多,何保生被该男子带到公明辖区的一个建筑工地,撬装在墙上的铝合金窗户。“我当时撬的声音很大,撬下三个后,准备偷离现场,结果被人发现了。”何保生拔腿就跑,但还是被人追上,把他一顿毒打。“只记得被几名男子一阵拳打脚踢,还有人用铁棒猛击全身。”事后,有人报案,辖区派出所一位民警把他送到附近的宝田医院治疗。经检查,他身上多处被打伤甚至骨折。在医院治疗一个月后,伤势已得到控制,但却失去了劳动能力。

何保生出院后无处可去,也不敢把情况告知家人。他来到公明派出所,希望能给他一个说法。他说,自己的确有违法犯罪的行为,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但未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前,就被别人殴打致伤,也希望能得到相应的赔偿。

何保生说,他无法找到打他的人,也无钱请律师打官司,只有依靠派出所帮忙解决。他在派出所门口已住了一个多月,主要是等待派出所的处理结果。他身无分文,也没有劳动能力,每天靠派出所工作人员为他送盒饭解决温饱问题。提到何保生的名字,派出所的大部分工作人员都知晓,一名值班人员说,他的事派出所正在处理,但暂时还没有结果。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杨林律师说,何保生案件存在两个法律问题,一是他盗窃即遂,应该受到法律制裁;另一方面,他在盗窃时被人打伤,应该去做相关法医鉴定,如果是轻微伤,打人者应该对何保生进行相关的民事赔偿,如果是轻伤,就构成刑事犯罪,对打人者进行刑事责任追究的同时,也要追诉民事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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