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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社保局:关外调关内须符三条件

2007-10-23 11:29:02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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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讯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天(22日)发出“招调员工温馨提示”,申报招调员工个人计划11月15日截止,请各用人单位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同时,申报从宝安区、龙岗区招调入户深圳特区的拟招调员工,应当符合三大条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示,根据深劳社规[2007]7号文件精神,截止申报招调员工个人计划的时间为11月15日,截止受理招调员工材料的时间为12月15日,请各用人单位抓紧时间办理相关手续;计划指标下达后,各单位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尽早送审书面材料,超过规定期限的计划指标无效。如用人单位的确需要招调该员工,应当尽快重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从宝安区、龙岗区招调入户深圳特区的拟招调员工,应当符合三大条件:

一是符合招调员工的基本条件。

二是入户宝安区或龙岗区满5年。

三是在特区内拥有自有房产。

符合以上条件的拟招调人员,计划指标有效,可以向窗口送审个人材料。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拟招调人员,计划指标无效,无需向窗口送审个人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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