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深圳频道

涉嫌勒索理应严查过多“宽容”不利纠错

2007-10-19 09:18:54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胡红萍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选择文章字体大小: | |

相关报道:平湖交警无故扣证勒索众司机

平湖交警中队的几名交警日前被一群司机指责乱收驾照勒索罚款。根据众司机投诉,他们的泥头车轮胎在加油站被交警放气,驾照被收走且没有得到任何单据。司机们还称他们多次碰到类似情况,每次都要托人送钱方能取回证件。据介绍,这次通过向交警中队集体交涉,被扣的证件已被退还。不过,据称当事交警中队负责人回应投诉时说了这样一句话:“谁都难免犯错”(见昨日本报A47版及今日A33版)。

按照司机们陈述的事件来看,交警涉嫌滥用职权。但公众通过网络议论这一新闻事件时,认为此类事件时有耳闻,不足为奇。甚至一些权利受侵害的当事人也表示,遭遇此类处罚远不止一两次。这种视不正常为“正常”的思维,折射出少数执法人员通过“执法”肆意“执罚”的现象,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究其原因,固然存在少数执法人员素质低下的因素,但一些相关负责人的暧昧态度,无疑也会传递某种错误信号。例如“谁都难免犯错”这类辩解,就透露出护短的意味。

我们日常所见的这类句式,通常是用来安慰未成年人的,但在新闻事件中,则常常是用来开脱责任。例如“领导也是人,难免犯错”,在今年发生的一起新闻事件中,这句话被用来解释重庆大足县万古镇党委书记等四名领导大闹收费站的行为―――今年4月,这几位领导乘车过收费站时,拒缴通行费,推搡收费员。人们深知“谁都难免犯错”是一句真理,但不至于认为一些主观性的错误也是难免的。例如,拒缴通行费,又如司机们投诉所称的交警将轮胎放气,收走驾照而不开票据。

鉴于公权的行使事关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以及公众的切身利益,因此,执法者及权力者务必慎之又慎,连客观原因导致的小错误都要极力避免,更别说主观性的错误了。从这个意义来讲,执法者应当是最不容易犯错也最不应当犯错的人。而对于司机这样一个职业,以“难免犯错”来形容反而更容易令人接受一些,但事实上,别说他们犯了错难逃制裁,就是不犯错也存在被处罚的可能性。例如,新华社前年披露的两则新闻调查就比较有代表性:2005年初,江西抚州市交警拿走交通标志,设套让司机违规,然后进行罚款;同年9月,湖南醴陵市客运管理处主任找人假扮赶路乘客,求非客运车帮助送行,然后以非法营运为名处罚司机。

对于犯错的宽容,不应当是有选择性的。我们知道,每一个犯了错的执法人员,都可能摆出犯错的理由,这不难理解。但无论如何,相关负责人断不可越俎代庖地帮助犯错误人员进行辩解,更不能有丝毫的姑息,而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及责任人的过错,否则,执法人员涉嫌滥用职权进行创收的不正常之“正常”行为便难以得到根治。

早在2006年,公安部就已经发文规定,严禁基层警队下达创收任务。但时至今日,变相的创收行为并未在基层杜绝,这不能不说是基层管理部门存在着监管方面的疏漏。十七大前夕,国务院召开了一次全国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切实推进与规范地方政府依法行政。10月16日,温家宝总理在参加十七大四川代表团的讨论时再次强调,政府要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务实高效、清正廉洁。可见,依法行政作为依法治国的核心关键,决不只是一句口号,而应当以行动实现,这有赖于每一个政府部门切实负起责任。

本新闻地址:http://www.oeeee.com/a/20071019/497556.html
相关新闻
相关报料
共有条评论 [查看评论]
深圳,你离先锋城市还有多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