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讯 当有人告诉你有一家将上市的企业,可以打折配股的时候,就要警惕了。
昨日,记者从深交所了解到,近日深圳某高校的陈老师差一点被某非法中介以折扣价“为即将在深圳上市的企业配股”为名骗去4万多元。深交所法律部相关人士表示,配股是已上市公司的行为,而且也不存在“折扣价”的问题。
该人士表示,配股是指上市公司在获得必要的批准后向其现有股东提出配股建议,使现有股东可按其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比例认购配股股份的行为。配股是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方式之一。因此,配股是已上市公司的行为,所谓的“即将在深圳上市”的公司,是不能向投资者配股的。就算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也应当同股同价,不存在“折扣价”的问题。另外,投资者在申购前必须先开户,通过在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进行申购,不能仅以与几个业务人员签订合同的方式配股。
此外,深交所相关人士还特别指出以下几点配股注意事项:
配股可能失败,余款须返还。
错过配股缴款期不能补缴款。
可以重复申购。
除权日与获配股上市日不一致。
配股、新股申购不收手续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