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时评 备受关注的物业税日前又有了最新进展。有消息称,明年可能在部分城市进行征收。作为前期试点城市之一的深圳,极有可能位列其中(见昨日《中国证券报》)。
物业税是主要针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的税种,要求其所有者或承租人每年都缴付一定税款,税额随房产的升值而提高。显然,物业税针对的是房屋消费的“保有”环节,即增加物业所有者的“持有”成本。对于那些手中掌握着大面积物业的人来说,缴税方面的开支难免会骤增,对投资和投资性需求以及消费大面积“豪宅”的需求抑制作用较大。
开增物业税后,现行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土地增值税以及土地出让金等收费将取消。也就是说,房屋的开发成本以及交易成本将随之降低。更简单地说,以后大家“买房”花的钱可能变少,但“用房”花的钱可能大大增加,甚至会出现买得起,用不起的情况。在此情形下,手中持有大量物业的人可能会考虑减持,打算买大房子的人可能会考虑购买面积更小的住宅。这一方面会增加市场住宅的供应量,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奢侈性住宅消费,让有限的住房资源能够满足更多的人。
此外,开征物业税将使政府有稳定的税源,可以避免“土地财政”,更能够“引导地方政府增加基础设施,提供更多公共服务,改进区域环境,从房地产价格升值中获得更多收益”。
与前期推出的提高第二套房贷首付比例及利率相比,物业税显然更具威力。前者虽然确为当前宏观经济及社会稳定需要,但却有违市场规律之嫌,在实际操作中也未必能全然落实。毕竟作为政策具体执行者的银行也是有自利倾向的,面对风险较低的优质客户,银行极有可能通过其他途径突破新政规定,让调控变成短期的“调整”,长期的“空调”。而已被诸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经验所证明的物业税则更稳定、更规范,能长效促进我国房地产的健康发展,缓解供需矛盾。
当然,作为一种新税种,面临的问题还很多。比如作为物业持有者,很自然地会提出这样的问题:以前已经交诸如契税、营业税等税收的房屋,在物业税推行后,是否能享有减免政策?中小面积的住房是否跟大面积的住房缴一样的税?老房和新房“享受”同等待遇?有没有免税面积,是多少?只有很好地回答了类似的问题,让各方利益充分博弈,物业税才能公平地保障、平衡各方利益,才不会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漏洞百出,甚至流产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