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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划分5类地区 严管土地利用

2007-10-15 09:25:55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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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讯 重点开发7地区地下空间

大纲提出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近期利用地下10米以上的浅层,远期拓展地下10-30米的次浅层。

土地利用总规大纲提出充分利用地下空间,开发地下空间,建立依托地铁网络,以城市公共中心为枢纽的地下空间体系。同时,对地下空间分区发展,重点开发城市公共活动聚集、开发强度高,轨道交通线网规划所确定的主要站点和城市中心等地区。包括福田-罗湖中心区、前海-宝安中心区、龙岗新城、龙华新城、光明新城、东部新城、深圳机场周边地区7个地区。

对城市中地质水文条件差、地下空间资源质量差、开发难度大的地区应审慎进行地下空间开发建设。城市生态控制区、水域等区域的地下空间应严格储备,禁止安排开发类的地下空间。

对于地下空间利用布局,大纲提出,在城市中心,依托地铁1、2、3、4号线、广深港客运专线和穗莞深城际线,形成十字形加环状的地下空间布局。在城市其他地区,依托地铁重要站点开发建设,逐步形成从分散的点状向连续的线状发展的地下空间布局。结合城市建设发展地下安全空间,在城市中心区域、繁华地段开发建设大型地下工程,作为安全掩蔽场所。

多项内容在国内属创新

专家认为,大纲提出的保障规划实施措施,尤其是促进深圳市产业升级转型策略、人口稳定与结构优化政策措施、土地流转和循环利用机制、加大土地批后监管和执法力度的对策措施等,在国内均属首创。市国土房产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后将认真充分消化吸收,从保证城市经济发展和资源的角度出发,进一步保证城市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的结合,深化深圳人口、产业的政策环境、土地管理和市场运行方面的研究,对大纲进一步修改完善,再上报市政府和广东省。

实行土地严管的5类地区

中心集约区:以经济特区、宝安中心城和龙岗中心城的现有建成区为主,是我市的行政、文化、金融与商业中心,面积约257.78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13.20%。

优化提升区:范围包括宝安、龙岗两区中除中心城区以外的全部建设用地,主要承担特区外分区级的综合服务职能以及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生产性功能,面积约555.06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28.42%。

新增建设区:面积约为12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6.14%。新增建设用地的90%以上主要集中分布在前海地区、沙井西部沿江地区、龙岗新城、宝安中心区、龙华新城、光明新城、东部新城等地区,以交通、水利等大型基础设施项目以及重点产业、民生用地等用途为主。

限制利用区:规划作为城市远景及未来的建设用地战略储备,面积约10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12%。

禁止开发区:指以上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主要包括一级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及郊野公园、集中成片的基本农田保护区等,面积约为920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4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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