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起,深圳市公安局警务督察处民警开始戴新督察徽章对执勤民警进行检查。公安部近日印发《公安部启用督察标志的通知》,深圳市公安局决定自10月1日起启用新督察标志。据了解,新督察标志为不锈钢质地的银色督察徽章,正面以警徽图样为设计中心,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警务督察”字样,并标注“公安部”或“公直”、省(自治区、直辖市)、行业公安名称字样,封底为藏蓝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