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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资产评估相差54倍 两告国土部门败诉

2007-10-01 09:31:22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姜锵 何涛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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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1日晚,果农陈兴和、李解香在广深铁路总公司平湖林场租种15.115亩林地树苗部分被人拔除,使纠纷进一步升级。南方都市报记者徐文阁摄

奥一网讯  今天是新中国的第58个国庆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选择在这个日子正式施行,被外界解读为自有强烈的寓意。

历经13年间8次审议,2007年3月16日,全国人大通过了物权法草案。作为中国民法典的重要支柱之一,《物权法》公开明确“公私财产,平等保护”的法律原则,进而对于私有财产和国家公器的界限,廓定了相对明晰的界限。

物权法立法期间的13年里,围绕着这部法律的争议纷繁复杂,凸现出这部法律所隐含的重重理想和背后的冲突。后物权法时代,人们对这部法律的关注,也早已经超越简单的法律层面。

然而,物权法终究是一部界定财产的法律,无论它被赋予多少上关家国政治的宏大意义,之于每一位市民,它的影响首先将直接地表现在如何影响我们的日常生活上。

经过27年的快速发展,深圳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市民的财富积累和公民权力意识的觉醒,也已经超越全国大多数地区。选聘物业,小区车位优先,拾金有偿……一个个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的约定,随着物权法的实施,将逐渐成为人们日后定纷止争的基本准则。

物权法,影响你我,改变生活。本报今日起选取与市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八个焦点,通过民生视角真实案例,试图解构出后物权法时代,这部法律将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什么改变。

43岁的李解香和51岁的陈兴和是深圳市龙岗区平湖白泥坑铁路林场果园的承包人,张士明是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局长。2005年8月之前,李解香和陈兴和不认识张士明,2005年8月之后,他们三个因为征地补偿纠纷打起了交道。2006年和2007年,李解香和陈兴和两次将张士明告上法庭,与张对簿公堂,最终败诉。不过,有关部门则通过行政手段对李陈二人的损失作出合适的补偿。

这场纠纷长达3年时间,超乎了李陈二人的想象。如今《物权法》实施,有律师认为这部法律中“公私财产,同等保护”的理念,对于处理国土部门对土地使用权人和果农的补偿,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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