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讯 住在酒店,放在房间里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监控录像显示被服务员偷走,而服务员再也没回来过。北京出差来深的庞先生几番交涉,酒店“出于人道主义”支付了7000元。
7月21日,庞先生从北京出差到深圳,和同事在福田区一家酒店公寓订了一个多月的房间。8月15日晚10时左右,庞先生放在房间里的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警方通过监控录像发现,一名服务员偷走了笔记本电脑。该服务员作案后便再也没有回过酒店。酒店方表示,目前正在协助警方调查,一旦案件查实之后,酒店将会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不过庞先生则显得有点急,他希望酒店内赔偿一部相同型号的笔记本电脑。
昨日,酒店和庞先生成功协商解决,支付给庞先生7000元现金,庞先生的朋友称“这笔记本电脑现在市价都在9000元左右。”酒店则表示,“按道理可以不给7000元的,这是个个案,我们是出于人道主义才给的。”对此,市消委会法律事务部部长靳丽娟认为,这样的刑事案件更多的责任在服务员本身,酒店和消费者可以通过协商解决。要求酒店承担全部赔偿的要求缺乏法律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