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电老鼠”最高可奖20万元!
昨日,省综治办、省公安厅等部门会同电力、电信、广播电视和广州军区等9个单位举办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简称“三电”专项斗争)主题宣传活动。据了解,由于“三电”设施大多处于僻壤野外,分布点多线长面广,防护难度大,受经济利益驱使,一些不法分子大肆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近几年此类案件持续增多,不仅给相关企业带来重大经济损失,还严重影响了居民生活,甚至危及党政军的重要通信安全。为此,广东省迅速成立打击盗窃破坏“三电”违法犯罪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两个多月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一系列富有成效的整治行动。
在昨日咨询会的现场,警察告诉市民,根据规定,破坏电力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违法收购电力赃物者最高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上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有惩罚也有奖励,积极参与检举、查获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案件违法犯罪分子的有功单位或个人将受到有关部门的奖励,其中有功个人最高奖励20万元,有功单位最高奖励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