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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扶梯夹伤男童脚 万象城成被告昨上法庭

2007-08-25 09:16: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李朝红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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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3岁的男童随同父母到商场乘电梯,结果脚连鞋被卷进运行的电梯中,男童脚指被夹伤,头部被撞伤。其家属多次与商场协商未果,遂把商场告上法庭。昨日上午,此案在罗湖区法院开审。

受伤男童的父亲潘某介绍,2005年10月22日中午,他和妻子、岳母带着不满3岁的儿子,到深圳华润万象城四楼的城堡时代儿童乐园画完画后,他牵着儿子乘手扶电梯下楼,下行中,儿子左脚第一个足趾和所穿凉鞋突然被扶梯夹住并继续下行,儿子摔倒后,左侧面部被扶梯撞致眉弓裂伤。“我们继续呼救了近三分钟,才有商场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将扶梯侧壁撬开,将小孩的左脚从扶梯中拔出,鞋和趾甲仍夹在扶梯内。”潘某介绍,儿子被救出来后,住院治疗了19天,伤势有所好转,但仍留有后遗症。

受伤男童的代理律师认为,男童之所有被手扶电梯夹伤,主要是商场电梯不合格及商场工作人员工作失职所致,应由商场及商场物业管理处承担责任。在法庭上,万象城商场坚持电梯有检验过的合格证,表示电梯合格。

男童被手扶电梯夹伤,商场是否应该承担责任?法院将择日作出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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