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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宗强迫乞讨案 花甲三被告获轻判[组图]

2007-08-22 09:08:47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梁文建 实习生 陈敏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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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被告在宣判前当庭痛哭,宣判后均表示不上诉。本报记者徐文阁摄

三名被告在宣判前当庭痛哭,宣判后均表示不上诉。本报记者徐文阁摄

昨日上午,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对深圳首宗,也是全国首宗的强迫乞讨案进行宣判,三名年届六旬的被告宫继兰、王清臣和宫春备被控的强迫乞讨罪成立,分别被判2年至1年零2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万元到5000元不等的罚金。

DNA确认被告与乞儿无血缘

昨日,福田法院的旁听席上坐满了来自北京、深圳和香港等地的各界媒体。上午9时40分许,三名被告宫继兰、王清臣和宫春备被带上法庭。

针对在首次开庭时,宫春备辩护律师提出福田警方未对宫做DNA鉴定,不能确定其与被强迫乞讨残疾儿童小凤是否父女的质疑,检方当庭表示,去年8月10日,福田警方抓获3名被告后,对三人均抽了血,而后送交深圳市公安局进行DNA鉴定。最终认定3被告与3名被强迫乞讨的残疾儿童没有血缘关系。

宣判前三名被告当庭痛哭

在法庭辩论中,宫继兰、王清臣夫妇依然表示他们未打骂两名上街乞讨的残疾儿童,也没有不给孩子饭吃,没有虐待过他们。“你看我也不像恶人,否则我也不会收留他们。”宫继兰说,但她同时表示认罪,称在看守所经过一年的学习,以后不会再做违法的事。夫妇两人最后均认罪。

宫春备则表示,他多年来一直收养残疾女童小凤,还带她看病,他认为因为让小凤上街乞讨而判他有罪很“冤枉”。其辩护律师则表示,按照法律规定,形成养子女关系的应该等同亲生,希望法官考虑到此点。

最后,法庭短暂休庭后进行最后宣判。三名年届六旬的被告重新被带上法庭后均当庭哭泣落泪,宫春备痛哭失声一度无法自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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