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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网吧”老板获刑半年

2007-08-18 10:33:46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吴秀云 单小亮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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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 没有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就在出租屋里开网吧,老板谭庆德因犯非法经营罪,昨天上午被广州市白云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款一万元。据悉,这是广州市第一宗网吧经营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院查明,从2006年3月开始,谭庆德在白云区禾街新科村的一间出租屋经营网吧生意,在没有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情况下照样经营,到今年3月营业额累计5万元。今年3月5日,谭庆德在网吧内被公安人员抓获,没收20多台作案电脑和若干赃款。

白云区法院认为谭庆德非法经营网吧,构成非法经营罪,但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好,法院决定对谭庆德酌情从轻处罚,判其有期徒刑6个月,罚款一万元。

对判决结果,谭庆德的亲属在法庭上显得有点激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们没有做什么,大的又不打击。而谭庆德则表现得很平静:“没什么说的,以后出来找份工作。”

由于取证难,黑网吧经营者一般很难被判刑,法院方面表示,希望黑网吧经营者引以为戒,不再违法经营。

编辑:郑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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