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一网 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发布公告,收回老城区3宗土地的使用权,3地累计面积13190平方米。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收回的土地中,越秀区的两宗地将作为绿地和停车场用地,海珠区的1宗地将作广场和绿地。
昨日收回的3宗土地都审批于上个世纪90年代,其中越秀南路4号地块,面积为1567平方米,该地原开发商为广州市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土地用地为商业用地,将建外地驻穗展销楼。今年7月,广州市规划局发函确认,根据该地块所在地区越秀区分区规划导则的控制要求,现规划控制为绿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另一幅被收回的越秀区地块位于越秀北路约38~58号、越秀中路180~186号、越秀中路160~178号地段,面积共6124平方米。该地原开发商为广州市广源实业有限公司,土地原计划建设搬迁周转房、商住楼。如今,该地也被规划控制为绿地、社会停车场用地。
昨日收回的海珠区地块位于宝岗路怡安里、高巷地段,面积为5499平方米。该地原开发商为海珠区建设委员会和中国房地产开发广州公司江南分公司,原计划建设商业楼。广州市规划局发函确认,根据该地块所在地区海珠区分区规划导则的控制要求,现规划控制为绿地、广场用地。
今年以来,在广州国土房管局盘活的烂尾地和收回的闲置地中,有不少都是收回改建绿地和停车场,用以完善老城区的居住环境和生活配套。根据广州市林业局发布的数据,广州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已经由2002年的8.59平方米上升到2006年的12.02平方米。但老城区和新城区比起来,绿化率还有一定差距。今年,广州将结合“中调”战略,配合截污整治河涌、危旧房改造等进行绿化建设,争取在年底之前实现老城区500米见绿。
编辑:郑小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