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投诉主要问题
●不按标价牌收费;或超过半小时才收费的却要求只要进去就收费。
●设有多块收费牌,标准不一、混合使用。
●计量不实,在计时器上做手脚。
●看管不当不负责赔偿。
●无牌无证黑停车场增多,关外和城中村居多,收费不给单据。
●有位不给停,或强迫消费者停在室内停车场。
奥一网 多收停车费、收费标准不合理、收费不明示……近日,针对停车场乱收费的投诉逐渐增多,成为近期热点。为此,市消委会昨日发布消费警示,停车消费提高警惕,以防利益受损。
今年5月31日,市民陆先生在一家停车场室外停车,该停车场标示室外每小时5元,室内每小时15元,他从室外出场时却被要求交15元。咨询后才知道,该停车场有两个出入口,陆先生车出来的出口是室内的,但当时停车场里没有任何标示提醒,他认为此项收费不合理,要求物价部门查处并协助退回多收的费用。几天后,该停车场将指示牌补上。
市消委会近日接到了多起反映停车乱收费的案例,消费者范先生反映4月26日上午10点05分左右进入第二工业区停车场停车,不到15分钟就出来,根据规定停车不满15分钟不应收费,但保安人员要求交停车费。范先生反映以前在此停车时
也是如此,只是有时收取5元,有时收取10元等不同收费。
对此消委会发出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进出停车场,首先要看停车场入口有没有交警部门和物价部门颁发停车场收费牌。目前,深圳现有四类停车场:住宅类停车场(含住宅与商业、办公等其他场所共用的停车场)、社会公共类停车场、临时类停车场和旅游景点类四种类型,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分别实行市场调节价、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三种形式,不同停车场、不同时段、不同地区、不同车型的车停放标准可能都会有所不同,消费者在停车时要注意标价牌上明示的收费标准。小区业主与管理处办理停车月卡时,双方要签订文字协议,就月卡费用、使用时间作出说明,是否有免责条款,以免出现违约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