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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赢官司 官方踢皮球

2007-08-10 09:40:31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梁朗然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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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岭华庭业主要求帮助恢复小区架空层原状两告行政不作为,区住宅局推给市国房局,市国房局推给城管部门

罗湖碧岭华庭小区一业主为了让政府部门帮助恢复小区架空层的原状,两年来诉讼不断。原因是诉讼虽赢,但业主却被踢皮球。昨天,法院又一次开审他告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的案件,在庭审上,业主又被踢了一次皮球。

起诉物管因主体资格败诉

位于罗湖区独树社区的碧岭华庭在2003年入伙。因为小区部分架空层被用作物管办公用房、小区图书馆以及柜员机网点,小区部分业主对业主未公开投票同意就改变架空层功能表示不满,他们从2005年开始就为恢复小区架空层原状而努力。

业主最先是与物管公司交涉,但物管公司的答复是功能的改变得到了大部分业主同意。几名业主于是联名起诉,后来因为主体资格问题败诉。

告罗湖区住宅局一审败诉

接着业主向罗湖区住宅局投诉,请求处罚物管公司和恢复架空层原状。罗湖区住宅局称架空层功能的改变得到了大部分业主同意,因此拒绝了这些业主的要求。业主于是在2006年起诉罗湖区住宅局,称其行政不作为。

起初,庭审的争辩焦点在于架空层功能的改变到底有没有得到大部分业主同意。后来,焦点渐渐转移到架空层的事该谁来管。

罗湖区住宅局认为物管公司不是擅自改变架空层功能,所以无权管。一审法院根据广东省的规划办法,认为规划功能改变是规划部门管的事,于是判业主输。

终审胜诉被踢向市国房局

业主上诉,认为国务院、广东省和深圳市的物管条例都已经授权给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物管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二审法院在去年10月作出的终审判决中采纳了这一意见,认定物管公司属“改变专用房屋用途、未按规定使用”,罗湖区住宅局应当履行行政管理职责。

终审判决罗湖区住宅局对业主提出的问题进行处理,业主以为胜诉了架空层的问题该有人管了,结果被踢了皮球——罗湖区住宅局确实对业主提的要求进行了处理,但不是业主所想象的处罚物管公司,而是在今年3月出了一份《处理决定书》,告知业主此事属市住宅主管部门管。这就是该局对业主所提问题的处理。

市国房局又说不属其管辖

根据罗湖区住宅局的处理,业主在今年4月向“市住宅主管部门”即深圳市国土资源和房地产管理局投诉,称小区架空层功能被擅自改变。结果业主再一次被踢皮球。

该局在5月份复函称,“专用房屋”是指住宅区的物业管理用房和商业用房,而不包括架空层,因此架空层的问题不属其管辖。该局又称,受理违法建筑投诉的是城管部门,建议业主向城管部门反映情况。

业主只好将市国房局请上法庭,理由和去年起诉罗湖区住宅局的一样,也是行政不作为。法院昨日开审此案,在法庭上,被告的国房局重申:物管公司是涉嫌改变规划功能和兴建违法建筑,此情况不属其管辖范围,原告应向城管投诉。

诉讼两年,好不容易赢了,但反映的问题仍然没人管,原告业主不禁感叹维权艰难。“现在把我推向城管,如果城管也说管不了呢?是不是又要把城管部门告一次?”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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