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遏制高房价须鼓励民间自发改革尝试

2007-08-09 15:06:22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马红漫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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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楼房每平方米仅售1580元、三房两厅只要10万元!”近来,在龙岗区部分地段贴满了这样让人心动的售楼广告。龙岗区国土房产局的工作人员称,这些属于违规发布的私房售楼广告,购买这些农民建的私房没有保障。

从北京的“小产权房”到深圳的“私房”,如今的房产市场出现了越来越多的新面孔。然而无一例外,这些以超低价格面市的新面孔,都被管理部门指称违规,且不受法律保护。事实上,深圳和全国其他城市一样,面对房价的一再飙升,有关部门也出台了诸多的调控政策。比如,力图通过增加供给阻止房价上扬。然而,“有效供给”的政策导向毕竟需要现实中的房产供给到位和落实,如果不进行深层次的房产体制改革创新,在既有的房产供给体制之下,很难期望房产供给能够出现质的飞跃,进而实现“有效供给”增加的目标。

目前,房地产开发商垄断了商品房的供给渠道,而房地产行业内呈现出明显的寡头竞争局面,越是大开发商越可以高价获得地皮。“占地为王”的开发商囤积土地,以便获得高价房产销售回报。由于开发商垄断了从土地到商品房的供应渠道,即便地方政府增加了土地供应,由于中间链条的断裂,也很难使得终端的房产供给随之增加,要想落实“增加有效供给”的政策谈何容易。

可见,要想通过增加供给平抑房价,须从体制深处的改革着手。

站在这一立场上,所谓的“私房”和“小产权房”其实都是可供参考的创新思路。“小产权房”和“私房”让不同类型的房产进入市场供给,能够打破开发商垄断供给的状况,通过市场竞争机制迫使开发商尽快增加供应量,不失为促进“有效供给”增加的积极途径。

非理性的高房价已经开始严重伤害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从经济角度看,房价的畸高让公众不得不遏制房产以外的消费开支,从而制约了整个经济的均衡发展。当高房价已经成为了社会发展的“大患”,那么就理应大胆推动重大的体制改革,开放房产供给进入渠道,彻底打破房产商的供给垄断。但遗憾的是,这样的创新尚未在理念上获得政府部门的支持。在8月6日召开的“深圳市非行政许可审批和登记项目清理论证会”上,针对同样立足于打破开发商垄断供给的“合作建房”形式,有关主管部门依然坚持必须经过行政审批的限制性意见。

1978年12月,安徽凤阳小岗村的18户农民摁下血手印签“生死契约”,分田到户,拉开了中国农村土地联产承包改革的序幕。其时的民间自发改革行为也曾受制于法律规定,然而改革开放的历史证明,这种民间行为顺应了历史发展的要求,需要变革的是阻碍历史前进的体制桎梏。如今,新的改革动力同样在民间涌动,只是此次的目标对象是畸形的高房价。

深圳作为当年改革开放试验的前沿阵地,在改革攻坚深化的过程中理应走在时代的前列。具体到房产改革措施的“破与立”,需要高屋建瓴地走出既有的固化思维,以“是否对公众有益、是否对经济发展有利”,作为唯一的判断依据,鼓励推动民间的改革实践,大胆尝试而不是知难而退。

□马红漫(经济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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