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是一件再简单不过的事件了。但对于宝安区沙井镇的60万劳务工来说,体检却并不简单。沙井镇有两家单位都在办理体检健康证,但沙井卫生监督所表示自己办的健康证才是唯一有效的,而沙井人民医院则指卫监所利用检查权强迫劳务工办证。健康证究竟出自哪家医疗卫生机构才合法有效?这个问题让沙井镇的劳务工颇感困惑。
通常情况下,公共部门一旦相互掐架,最大的受伤者往往不是掐架的当事双方,而是接受公共服务的第三方,即普通大众。例如,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郑州市大面积停水事件,就是由供电与供水双方的纠纷引起的,由于垄断企业双方在电费的合理性问题上纠缠不清,导致供电方一怒之下停了水厂的电,水厂一停电,自然就会导致城市供水系统瘫痪。再如上个月中旬,中航油因与某航空公司之间的油费纠纷未决,而拒绝给该公司航班加油,结果导致大批乘客滞留石家庄、秦皇岛机场。
毫无疑问,郑州市民、航班乘客以及沙井的劳务工们,都是公共服务者争执之下的牺牲品。在公共管理的视野下,这些无辜的公众,实质就是权利受损的公共利益主体。这就形成了一个悖论:公共部门是以提供优质公共产品、寻求公共利益最大化为追求目标的,但在很多情况下,公共利益反而成为部门之间争拗的砝码。当然,这样的悖论对盲目追求部门利益的公共部门来说,往往成为真理——当部门利益高于公共利益,公共利益自然是要做出牺牲的。
显而易见,沙井镇两家医疗卫生机构之争,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健康证收费之争。而收费之争在很大程度上又是部门利益之争。类似的利益纠葛,在很多地方、很多公共部门时有发生。例如对卡拉OK版权费的征收,版权部门与文化部门就争吵了很长时间。甚至清洁费的收取,都出现过市级环卫局与区级环卫局的争夺。在此情势下,部门利益伤及公共利益就在所难免了。
部门利益归根到底,属于私利的一部分,因为其受益方仅限于局部,而非大众。就像肌体的不健康有病因可查一样,不健康部门利益的滋生,当然也有病因可查。以沙井医疗卫生机构之争为例,笔者个人认为,对健康证办理资格的认定不清、主管部门的语焉不详,是导致争执的主要原因。一般来说,只要符合就业体检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都可办理健康证,具体到哪个机构办,理应由用人单位说了算。这一点,宝安区卫生局已作证实。但是,由于卫生监督所拥有检查权,于是单方面私立规矩:只有自己办的证才是有效的。这就相当于一个小小的卫生监督所自作主张剥夺了一家二甲医院办健康证的权力,这无疑是可笑的。而卫生监督所私立规矩的原因,正是因为相关制度的缺失——同一个地区,到底哪些单位办理的健康证才有效,没有明文规定。上级主管部门虽然认为两家机构都可以办健康证,但却没有制止纠纷,原因则是“由于种种原因”,这个解释无疑也是苍白的。
作为社会肌体的一部分,公共部门追求私利之风之所以势头不减,说明相关制度的约束力非常虚弱,政府部门协调管理水平不容乐观。在公共领域,公权力对公民个人权利的敬畏,显然不能依赖于道德自律,而应视严厉的制度为法宝,按照清华大学政府研究所所长于安教授的观点,还必须建立有效率和公正的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