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深圳前不久出台了《深南路公交大巴行车规定》,然而记者在深南大道白石洲、上海宾馆、兴华宾馆等站台蹲点采访时,发现公交车违章抢道、停靠、爬头占道、挤堵社会车辆现象非常普遍,野蛮驾驶的公交车一辆接一辆。另外,很多市民和公交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向媒体反映,为了节省经营成本,很多公交线路实行“单班制”,甚至有司机在方向盘上打盹。
众所周知,高速运行的车辆对公共安全具有很大的潜在危险,何况是满载乘客、体形庞大的公交大巴。但是,如果媒体及市民把对公交大巴违章驾驶的大棒仅仅指向公交司机或公交企业,则不完全公平。公交司机为了一份工作,可能成了积患甚深的公交运营体制的替罪羊。而市场化的公交企业追求经济效益,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
公交司机为什么热衷于违章驾驶?答案在于公交企业制定的司机工资福利与运营收入高度关联,有的公交企业干脆实行类似的士司机的承包制。公交企业为了确保自己的旱涝保收,将公交司机置于运营收入的高度压力之下。司机也就通过违章驾驶来争取更多的客源和提高公交车辆的利用率,并以此作为一个最直接有效的减压手段。
公交作为公用事业行业,适度引入市场竞争,对于提高公交行业的活力和公交服务水平都是大有益处的。市场化的公交企业追求经济效益是可以理解的。但作为公交行业主管部门,在努力促进深圳公交市场发展的同时,也应高度重视建立合理的运营监管机制,对公交企业的具体运营模式进行限制和规范,以保障市民安全、便利出行这一社会公共利益的顺利实现。比如在线路投放时就明确要求运营企业不得采取与司机签订承包经营合同的形式运营,不得将司机工资与单车运营收入直接挂钩等等,并制订具体监管规则,明确违规责任。
与的士公司一边喊亏损、一边却对新投放的的士牌照虎视眈眈相类似的是,公交企业特别是经营郊线跨区大巴的公交企业也是一边喊运营困难,一边却在覆盖主干道、客流量大的公交线路牌竞争中暗自较劲。导致像107国道、深南大道这样的主干道公交线路重叠非常严重,还形成各种恶性竞争。
报道中提到的大巴司机因为工作时间过长而在方向盘上打盹应该就是恶性竞争的产物。因为特区内巴士集团可以做到司机“两班倒”,而执行同样定价标准的郊线大巴企业却认为只能实行单班制,否则成本增加而难以维持运营。作为行业主管部门更应该深入检讨公交线路牌发放工作,做到合理发放,以公共利益优先为原则。
在特区外推行区域专营是解决公交企业恶性竞争的一条出路,但还应该有更多的配套监管措施出台,以保证市民的正常出行。因为在新的垄断(区域专营)条件下,公交企业的本能还是会热衷于挑肥拣瘦(只愿跑热点线路,不愿跑冷僻线路)。只有政府制定的运营机制完善了,监管措施到位了,才能保证公交企业规规矩矩地肥、瘦一起“吃”;才能使司机不用通过违章驾驶来为自己减压;才能使乘客和广大市民的正当权益真正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