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工作要“深户担保”,似乎是求职者在深圳经常遭遇的事。而近日出台的《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有关律师认为,用工“深户担保”这一“深圳特色”,将在明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逐渐消失,而深圳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则亟待完善。
■现象
“深户担保”难倒求职者
刘女士应聘了深圳某公司的出纳,公司对她比较满意,但要求她提供“深户担保”,且担保人要出具房产证作担保,担保范围为除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占用公款外,个人过错均在担保范围,只要是当事人无力赔偿损失,都要用担保人的房子来抵押。刘女士是单身来深圳,没有什么亲戚,一般的熟人也不愿承担这么大的责任。刘女士觉得公司这样做不合理,不得不向律师求援。
一些深圳人也为“深户担保”苦恼。在深圳安了家的胡先生说,他在家乡的同学打电话来,说有个亲戚要应聘深圳一家公司的职位,希望他帮忙提供“深户担保”。和同学的亲戚一起去看了担保书后,胡先生感到有些担心,因为万一这亲戚出了什么事情,责任全落到了自己头上。碍于面子他勉强签了短期的担保,同学的亲戚似乎还对此有点不满。
收费“担保”四处兜售
昨日,记者在鲁班大厦的公交站台上看到,一名中年妇女悄悄在车站的广告牌上将一张“深户担保”的胶纸后迅速离开,上面写着“提供各类深户担保”以及手机号。这种城市“牛皮癣”,在深圳街头已经是屡见不鲜了。
记者在百度网站点击“深户担保”这一名词,出来了数百个提供“深户担保”的网页。这些网站上关于“深户担保”的价格不一,依照不同需求,从几百元到几万元都有。这些担保公司几乎都没有详细地址,唯一的联系方式是手机号。
知情人透露,街头和网上担保提供的“深户担保”,很多是用偷来的或制作假证进行担保,对用人单位来说其实不能起到真正的防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