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患纠纷频仍的背景下,这样的事情可谓屡见不鲜,最相似的一例是:今年4月,上海一名4个月大的女婴被蜈蚣咬伤额头,5家医院以不懂治疗为由拒绝接收。此类事件的发生屡屡刺痛人心,事实上,任何例行指责已经没有意义,因为,根治所谓的职业性冷漠,不能依赖于医院与医生们的良心发现,也不能凭借公众的口诛笔伐。当前我们最需要做的,就是检讨制度上的失误。
在小龙圳事件中,我们根据正常的逻辑不难想见,医生们之所以不愿意接收小龙圳,很有可能是对救治没有把握,从而以“肠镜坏了”或“没有小孩肠镜”为借口推脱责任。在当前医患关系紧张的语境下,假如医生这么做,很可能是为了避免纠纷。医院见死不救,在深圳是要受到《深圳经济特区急救医疗条例》惩罚的。但是,若无必要的急救设备怎么办?法律规章均没有明确,这从侧面证明了制度建设的严重滞后。
深圳是一个国际化都市,很难想象,在小龙圳前往求救的5家大医院,竟然有4家没有小孩肠镜或者肠镜坏了。国际化都市必须拥有国际化的医院,至少深圳市儿童医院就属于“医疗水平不断国际化”(摘自其官方网站)的医院。可是,很多大医院在宣传自身形象时以“国际化”示人,在治病救人时却提供不了很常用的肠镜。这就好比战士在前线打仗时,突然没有了枪弹。因此,在小龙圳事件中,无论是医生撒谎,还是医院本身医疗器械管理失责,都是制度缺席的结果。
如果我们承认人命关天,就应当认同医院好比前线,对医疗器械的管理务必要像对待枪枝弹药一样谨慎——不提供必要的器械、器械在动手术时出现故障,都应被视为间接的危害人命行为,应受到法律的惩罚。遗憾的是,现行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对禁止使用有故障的医疗器械作出了规定,却没有对器械的缺位有明确表示。
反思小龙圳事件,有许多教训值得汲取:我们对医院的硬件监督是否总是陶醉于医院现代化的大楼?对小龙圳父亲擅自拔下钢管这种有违常识的行为,是否表明医学常识的普及离国际化的都市建设相距甚远?医生们如果在谢绝病人时没有撒谎,是否意味着他们的“设备依赖症”已非常严重?既然我们承认离一流的医风医德差距还很大,那就先从正视这些问题开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