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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禁收红包 写入学车合同

2007-07-11 09:04:29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任笑一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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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培训合同进一步规范

教学时“缺斤少两”,退班时百般刁难,市民学车时遭遇不公平待遇往往因为合同不规范而吃了哑巴亏。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交通部门获悉,深圳将统一使用规范的驾驶培训合同,以保障消费者权益。

昨日记者从深圳市交通部门获悉,深圳将指导驾陪协会进一步规范学车合同,企业虽然可以有附加条款,但应到协会备案。据驾培行业协会的负责人介绍,目前深圳有部分驾培企业使用的合同条款具有语言歧义,条款不明确,往往市民在投诉时无凭无据。但新的合同对教与学进行了详细的规范。

收取红包的现象在部分教练员身上存在,而新合同则约束教练员不仅要按学时培训而且不能收取任何其他费用。记者看到新的驾驶培训协议书上对甲方(驾驶培训企业)的责任和义务作了详细规定,包括甲方及其所属职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收取乙方在本合同规定外的任何费用或钱物。而学员也有权利拒绝并及时投诉甲方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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