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放弃包容、放弃责任、放弃道义的深圳,我们不禁要问——
深圳拟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深圳市公安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申少保说,推行居住证主要目的是让有证的人更加方便,让没证的人寸步难行。如果一个人一直找不到工作,就应该离开深圳。这位负责人表示,将来没有居住证,在深圳就属于一种非法滞留状态(据《新京报》7月7日报道)。
我们曾经对充满改革意味的居住证制度充满期待,认为它应当在打破限制公民自由迁徙权利、尊重公民国民待遇上有所突破。但从深圳这项制度来看,居住证制度依然是一项人为地将城市居留者划分为三六九等,并予以不同对待,充满歧视性的制度。在深圳的制度设计中,外来者天然地与扰乱社会治安者画上了等号。在深圳,没有居住证,你就是非法入“境”者。好一个“非法滞留”,这个词组用得多么张扬!
公民的平等权是宪法赋予的权利。哪怕是出于对优化城市社会治安的良好愿望,居住证制度也不能如此明目张胆地差异化对待公民。以“改革良方”面目出笼的深圳居住证制度,到底是在走向进步,还是在侵害公民平等权、歧视公民、忽视公平正义的道路上越滑越远?
深圳的发展,是国家政策主导的结果,是国家资源配给的结果,深圳的发展离不开全国人民的支持。深圳对于国家经济建设的贡献不用多言。但深圳的居住证制度,使我们对深圳这座城市的人文精神产生了怀疑。按照这项制度的设计,在深圳这座城市,如果你没有工作的机会,就应当滚得远远的。这样,深圳人多么“纯”呀,没有失业者,没有流浪者,当然更不可能有乞讨者,留下的都是对深圳有用的人。以工作与否来区分接纳外来者,多么功利实用的城市管理!深圳所追求的外来人口管理的理想境界,与公众对它的责任与道义期许相距远矣。
深圳的发展史,其实也是一段外来人口不断融入的历史,正是众多的外来者共同书写了深圳的辉煌。令人失望的是,发展了的深圳,显赫起来的深圳,不再拥有包容的胸怀。看到严格的深圳居住证制度,我想起了当年网上那个著名的帖子《深圳,你被谁抛弃》。今天,面对放弃包容、放弃责任、放弃道义的深圳,我们不禁要问——深圳,你在抛弃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