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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医疗大降价 7月1日前多收的钱医院可退

2007-07-04 08:55:31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宋元晖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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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深圳全市开始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标准,CT、B超等检查项目费用大减。昨日一些市民咨询,一些检查项目在7月1日前已按原标准交费开单,但因病情等原因7月1日后才做检查,“还能享受检查费降低吗?”

市民张先生因为腹部不适,1个月前到市内一家医院检查治疗。

当时医生怀疑他胃部有肿瘤,建议他接受检查确诊。张先生说,当时医生开单给他做了B超检查。由于病情原因,医生建议他1个月后再到该院接受CT检查。

“我当时就把B超和CT的检查费都交了,按当时的标准CT的检查费是680元。”林先生说,昨日他再次来到这家医院,接受了CT检查。

“因为看到报道,我知道7月1日新标准执行后,CT检查费已经由680元降到了420元,我做检查是在新标准执行后,是否应该按新标准价格来收费呢?”张先生的疑问在一部分市民中普遍存在。

为此,记者走访市人民医院、市二医院等多家大医院。有关物价人员介绍,在新标准执行初期,由于新旧标准系统更替,一些市民遇到类似的问题。

市人民医院物价办李主任介绍,根据规定,如果检查是7月1日前已经做了,那收费按之前的旧标准操作。但如果检查是7月1日之后做的,即使一些市民已经在此之前开单交费,检查费也按新标准执行。新旧标准之间的差额,医院将如数退给患者。

据介绍,为避免错收患者的费用,各医院物价部门在交接期间,每天对照新旧两套系统进行核查。如果收费有误,立即更正。

医院也提醒患者留意7月1日前后发生的费用,如有疑问可咨询医院有关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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