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董建华2005年3月10日召开记者会,宣布因健康原因已向中央提出辞去香港特区行政长官之职,3月12日获国务院批准。
董建华随后升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前政务司司长曾荫权通过补选接任。董建华担任行政长官期间,依照《基本法》施政﹐认真落实“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处理了各项属于特区高度自治范围内的事务﹐对香港社会进行了有效的管治﹐受到国际间的的广泛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