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5日,南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一名涉嫌利用开药店之机长期进行贩毒活动的犯罪嫌疑人彭某。
彭某利用在西丽一城中村内开药店的便利条件,贩卖毒品。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报案后,当即对此立案并进行蹲点侦查,于当晚一吸毒人员在彭某开的药店购买毒品时对彭某进行了抓捕,并从该店内缴获地西泮(俗称:安定,属于二类国家管制精神药品)注射液62支、地西泮片9瓶、阿普唑仑片9瓶,彭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南山区人民检察院在核实了大量证据后认定,彭某在长达两年的时间内,在明知买方是吸毒人员和地西泮为国家管制精神药品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打着开药店的幌子多次将上述新型毒品非法销售给吸毒人员,涉嫌贩卖毒品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