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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双困”家庭100%实现居者有其屋

2007-06-25 09:05:18 来源:南方网 作者: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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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操作为“双困”家庭送去温暖

《深圳市廉租住房配租实施方案》中创新性地提出了以“货币配租”方式为主的“双困”家庭廉租住房问题解决方式——即由政府发放一定数量的货币,供“双困”家庭在市场上租赁住房。这一创新举措,折射的是人性化的管理理念。

市国土部门一位负责人向记者介绍了这一操作方式的出台背景:“最初深圳在解决‘双困’家庭住房问题时所采取的方式是政府直接提供廉租住房。但实践中发现,这一操作方式有不便之处。由于由政府统一建设的廉租住房地点集中,会给住户带来不便。比如说,如果我们给一个‘双困’家庭在福田梅林的梅山苑里提供了住房,而该住户若是在南山或者其他地方上班的话就会增加交通成本。每个月一两百元的交通费对一个有‘正常收入’的家庭来说可能并不算什么,但对于一个‘双困’家庭来说,这就是一笔不小的负担。为此,我们就建议政府将原先的以‘给房’为主改为以‘给钱’为主。住户拿到钱以后,再根据自己的意愿去市场上租房。”

按照区域的情况不同,《深圳市廉租住房配租实施方案》中规定:由政府提供的“货币配租”的租金补贴标准为上一年度同行政区内的市场指导租金(指导租金按每年的市场状况适时调整)平均水平的80%。每平方米补贴额的具体标准为: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20元/月·平方米;盐田区12元/月·平方米;宝安区、龙岗区6.4元/月·平方米。双困家庭每人每月受“货币配租”的面积为15平方米。按此方案,福田、罗湖、南山的享受对象每人每月领取数额为300元;盐田每人每月180元;宝安、龙岗每人每月96元。以此计算,一个家住福田的三口之家“双困”家庭,每月从政府能领到的租金补贴就有900元。

《实施方案》下发后,各级政府迅速行动,2005年底,所有2004年底前登记在册的户籍“双困”家庭就拿到了货币补贴。在一次“双困”家庭廉租房货币配租发放活动上,家住华富街道的一名“双困”户捧着刚领到的一家三口当月的900元租金补贴时动情地说:“我们夫妻下岗,儿子上学,感谢政府雪中送炭,减轻了我一家沉重的房租负担!”

年内用于出售和租赁的政策性住房已有3900套得到落实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郑重承诺:“今年新增政策性住房用地60万平方米,开工在建2.5万套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年内可用于出售和租赁的不少于6000套。”

为兑现本年度市政府“十件民心实事”中的这项重要承诺,市有关部门迅速行动,该项承诺正在按计划有条不紊地推进。记者于6月20日市政府召开的房地产形势座谈会上获悉,截至目前,已完成了第一批新增政策性住房40万平方米的用地选址工作,另外20万平方米用地选址工作也将在近期内完成;计划于年内开工建设的2.5万套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也已落实1.84万套;年内可用于出售和租赁的政策性住房目前已有3900套得到落实。

为此,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特别强调:“尽管上半年该项工作的任务完成已经过半,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打足精神,全力加快审批速度、开足绿色通道,必须全面完成市政府在今年的‘十件民心实事’中关于政策性住房的承诺。”

2010年完全解决特困家庭住房问题

全面解决“双困”家庭的廉租住房问题只是我市住房保障政策的一部分。

于去年通过的《深圳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下简称《规划》)明确提出,深圳将建立由“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住房”三大部分组成的完整的政策性住房体系。“廉租住房保障本市特困家庭的住房需求;经济适用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本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此外,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满足本市中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住房需求;中高档商品住房建设满足中等以上收入家庭住房需求。

《规划》还明确提出了如下住房保障目标:“规划期内,针对我市不同收入家庭的合理住房需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全市住房建设;规划期末,实现常住人口户均拥有或租住一套住房,完全解决特困家庭的住房问题。”

为此,《规划》提出:“根据我市住房需求预测;依据我市不同收入家庭结构分析和加强对低收入居民住房保障的要求,规划期内,我市应建设商品住房4930万平方米,55万套;建设政策性住房770万平方米,14万套;其中经济适用住房200万平方米,2.6万套;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570万平方米,11.4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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