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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不辞而别 雇主被指违约

2007-06-24 10:10:33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徐继强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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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一网 雇请来的保姆突然在次日不辞而别,市民杨先生找到家政公司要求全额退款,家政公司却根据合同认为杨先生违约,需要扣除一笔“违约费”。

上月末,杨先生在罗湖佳居乐家政公司找了一个保姆,并支付2880元,包括保姆首月工资900元、管理费、服务费等。保姆来到杨先生家后,第二天出门买菜,但此后一直没有回来。

杨先生找到家政公司,公司最初表示帮他把人找回来,几天后又告诉他会重新安排另外一个保姆。但杨先生表示已经不再信任,要求家政公司退款。此时家政公司表示,根据此前双方签订合同,家政公司可以为他安排保姆,杨先生不接受属于“违约”,因此要扣掉相应的“违约费”。杨先生对此感到无法接受。

家政公司总经理助理陈健向记者承认,杨先生的确还没有得到服务,但公司还要收钱是因为公司已经提供了相关服务。他说,根据合同规定家政公司可以为雇主安排3次保姆,对于杨先生的情况,公司需要收取违约金以及一定工本费,其余的2500元可以退还。

记者联系深圳市家政行业协会副会长孟军,他认为纠纷的原因在于家政行业目前没有规范的行业合同,他提醒市民和家政公司签订合同需看清条款。

编辑:郑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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