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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困惑:房产证上该不该写上她(他)的名字

2007-06-23 10:40:20 来源:南方网 作者: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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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朋友要我在房产证上,把她的名字加上,好烦恼!”上月中旬,“大嘴爱mm”在深圳某网站论坛上发的帖子,至今仍保持热度。

“父母出资13万付下首期,另贷款14万,购房合同上只写了我的名字,可现在马上就要办房产证了,她却又提出加上她的名字,而且贷款让我父母还,不然没有安全感。我们几乎天天为这个吵架。我现在只好接受,可深圳市国土部门说没有结婚,加名要收税。为这她又和我吵,真的好烦。”“大嘴爱mm”说。

婚房的房产证上该不该写上她或他的名字?记者采访发现,在深圳这个年轻的城市里,许多移民“准新人”都在苦恼着这一问题。而随着深圳房价的不断上涨,该话题的争论也日趋白热化。

观点1

爱情能否换来房子?

婚姻,不但需要双方有一定的感情基础,而且需要一个容纳感情的空间,这样一来,房子似乎就理所当然地成为一个盛放爱情必不可少的容器。然而,爱情就能换来无偿赠予的房产吗?

记者整理“大嘴爱mm”的帖子发现,相当一部分参与讨论的网友认为,受传统“男婚女嫁”的观念影响,女方婚后多随男方居住,所以婚房多由男方购置,男性理应在组建和维系家庭中承担更大的责任。由此一来,大多数恋人特别是女孩子认为,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即使是由男方出资,也理应写上双方的名字。

“作为女孩子,我能够理解他女朋友的做法。如果男方不写我的名字的话,我也可能就会分手,因为感觉他不爱我。我觉得如果爱一个人,男的要付出更多点,让女方知道他是全心全意在爱她。”刚刚跟男朋友合买了房子的刘小姐说。“房子写上女生的名字,对我们来说是个心理安慰了,毕竟女生的青春有限嘛。”汪小姐说。

“可房价的飙升让这种赠予过于沉重了啊!毕竟房子已成为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财富。”福田区某白领林先生说。今年27岁的他月入8000元左右,然而自从跟女友结束长达7年的恋情后,就成为租房一族,半年换了三个地方,居无定所。原因很简单,当初二人合力购买的房子留给前女友后,虽然怀揣当时分得的一笔数目不小的房款,但林先生发现,拿着这笔钱想在中心区买一套面积相当的房子已是痴人说梦,而买一套单身公寓,他也不甘心。“我可能会就这样被永远逐出深圳。”林先生无限感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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