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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生看守所对话少年犯 “不要像我一样乱交朋友”

2007-06-12 10:10:58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姜锵 通讯员文建军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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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狱与学校组织“政法论坛”进行法制教育,40多学生表示“终生受用”

“我们在校生是多么自由、多么幸福啊!”宝安高级中学40多名学生由衷发出这样的感叹。

昨日上午,他们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法论坛”,在宝安区看守所与同龄罪犯对话,听取少年犯的犯罪经过和悔悟之情。

与他们对话的是从14岁至17岁的少年犯,而这个年龄正是上高中的时候,但这些未成年在押犯大多因过早辍学,到社会上打工流浪,结识了坏人,经不起引诱,最终步入歧途。

宝安区检察院工作人员昨日还向40多名高中生分析了少年犯坠入犯罪深渊的原因,学生们均表示“获益匪浅,终生受用”。

■ 对话

师兄竟是小毒贩

2006年从宝安区某初级中学考入宝安高级中学的小陈,在监仓里竟遇到了自己初中的师兄。15岁的未成年在押犯小周(化名)

以前就在宝安某中学念书。随后,两人展开了一场对话。

小陈:哪一年毕业的?我们是一所学校出来的。

小周:本应2005年毕业,但我初三没读完就辍学了。

小陈:你是怎么进这里来的?

小周:卖摇头丸,被便衣警察抓到送进来的。

小陈:在哪里卖摇头丸?

小周:在酒吧。

小陈:哪里来的货?

小周:有人送。

小陈:只抓到了你一人?

小周:是,我是受人指使的。但指使我的人没有抓到。

小陈:你父母来看过你吗?

小周:没有。

小陈:那你怨恨你父母吗?

小周:没有怨恨。见了他们后,我还要向他们道歉。

小陈:你是怎么走上这条路的呢?”

小周:父母忙着做生意,没时间管教我。我没有读到书,又年幼无知,不懂法律,受人教唆。

小陈:现在知道错了吗?

小周:我知道自己错了。希望你们好好学习,不要像我这样。

小陈:出去后,有什么打算?

小周:出去后,要么读书,要么帮家里做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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