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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实施责任追究制 一年多已问责294人

2007-06-12 08:04:21 来源:南方都市报 作者:张国栋 网友评论[查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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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珠花园”和107国道改造工程华顺达综合楼坍塌等事件责任人都被处理

深圳推出“1+6”文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实施一年多来情况如何?深圳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杨洪在昨日的深圳市政府新闻发布会披露,一年以来深圳共追究行政责任294人,多名国家工作人员被免职、解聘、调离、辞退,严重者还被追究刑事责任。

2005年底,深圳市政府推出《关于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加强行政执行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以及六个配套文件(即所称1+6文件),一年多来,市监察局制定了行政审批张贴效评估量化标准,每月进行排名,并对外公布测评结果。

审计公开制度在深圳实施已经几年,几年来审计中违规人员是否受到查处?市监察局长杨洪在回答本报记者提问时介绍说,2004年,深圳市审计局在向人大报告中写明审计发现的问题,人大要求调查处理,深圳市政府进行布置调查,共发现34个单位的41个问题,其中有的涉及到十年甚至二十年前、几任领导几十名工作人员,市政府经调查,共有16名责任人被追究行政责任,包括5名局级干部、8名处级干部,并对查出问题单位的主要领导全部进行诫免谈话,经过2005年的“风暴”,2006年发现的问题较少,经查大多属于整改的范畴。行政问责及对行政过错实施“买单制”也是“1+6”文件最大的亮点,杨洪介绍说,去年深圳市监察机关调查处理了深南大道白石洲公交站群发性堵路、“都市阳光名苑”住宅小区煤气爆炸等三个事件,并依照检讨制度的要求,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向市、区政府作了检讨。

■重要究责案件

□在市监察局昨日公布的追究行政责任人员中,包括深圳市监察局查处的“香珠花园”案件、生态控制线违法建筑、干扰阻碍“清无”工作、“转地”中骗取巨额补偿金,以及原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员瑞恒严重违纪典型案件。

□龙岗区还对三起恶性抢建、占地毁林以及非法买卖土地事件中的四名国家工作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宝安区对107国道改造工程松岗段宝岗华顺达综合楼坍塌,造成两死一伤的“3·13”事件中工作失职的四名责任人,分别给予免职、解聘、调岗、辞退处理。

□南山区对某街道办在征地补偿工作中擅自提高补偿标准的行为,对责任人员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市公安局对某派出所干警在一绑架案中不作为导致事主死亡事件中负有责任的所长及三名办案民警分别给予党内和行政处分,所长还受到刑事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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