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在罗湖区委举办的特区干部好作风建设活动讲坛上,罗湖区干部代表严厉批评了公务员利用上班时间炒股的现象。
在股市与办公室,正悄然流传着这样一句流行语:“牛了股市,熊了办公室”。在罗湖区的这次讲坛上,就有干部指责有些公务员对市民的投诉一推了之,让市民找其他部门,当市民问“其他部门”电话时,得到的答复却是“查询114”。
在“全民炒股”热潮中,公务员的入市行为也或多或少能够得到某种程度上的理解。但问题是,利用上班时间炒股,存在着角色错位的问题:在全身心投入股市行情与股票交易的过程中,你就是一个股民,而不是公务员。但你偏偏又上班领着公务员的薪水,从而使无辜的办事群众成为直接受害者。当然,我们知道,炒股必须是在上班时间,股市不可能照顾那些职场人士而在晚上开盘。那么,对于公务员来说,只有一道选择题:要么辞职炒股,要么好好工作。
建议那些执意要炒股的公务员辞职,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例如,《关于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个人证券投资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就提出: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时间和办公设施买卖股票;《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也讲到: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事实上,公务员炒股除了影响日常工作,耽误群众办事之外,还存在着一些重大隐患:如挪用公款、收受贿赂,用作炒股资金等。
既然公务员在上班时间炒股会误事,既然法律又有着明确的规定,为何公务员炒股现象依然屡禁不止?我认为原因大概是,法纪对公务员们宽容了些,对于公务员炒股的不正之风,人们只闻“严批”,不见处理。当雷声不绝于耳,却不见雨点一滴,谁还会担心真的会下雨呢?根据心理学边际递减效应,“严批”与“警告”过多,“严”与“警”也就失去了效力。而根据杀一儆百的传统法则,对那些屡教不改的公务员直接依规定办事,以辞退加以处理,那么,公务员利用上班时间炒股的不正之风,很快就会被遏制。